日期: |
109年04月23日 |
主旨: |
內勤人員防疫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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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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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海軍敦睦艦隊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碌續出現確診人員,目前已確診人數高達29例,確診人員4/14-4/23確定足跡目前已知已擴大至全台13縣市(如附件一),另於4/21~4/23確診人員於4/18進行集中檢疫時,第一次採檢時「未確診」,於隔日碌續出現症狀後進行第二次採檢才「確診」(如附件二),故此疫情感染後開始出現無症狀空窗期,4/22-4/23一日即新增接觸史545人,接觸史人數勢必持續增加,故請各位同仁勿輕忽此疫情之擴大,請做好自我防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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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敦睦艦隊確診日期、人員、已掌握接觸史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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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日期 |
確診人數 |
已掌握接觸史 |
居家隔離 |
自主健康管理 |
4/18 |
3 |
未知 |
- |
- |
4/19 |
21 |
未知 |
- |
- |
4/21 |
3 |
未知 |
- |
- |
4/22 |
1 |
692 |
446 |
246 |
4/23 |
1 |
1237 |
509 |
728 |
合計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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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避免各位同仁受疫情擴大波及,請全體同仁避免前往人多聚集、聚會之公共場所及空氣不流通等人多地方,非避要勿前往醫療院所探病,盡量以電話關心問候取代親自探望,以保護自身健康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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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防疫期間,請全體同仁務必配合防疫措施全力配合下列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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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體同仁至公司及各車場上班、執行任務時,請「全程配戴口罩」(於各車場內戶外區皆需全程配戴口罩)。 |
2. |
確實先進行手部消毒後再進行自主量測額溫並記錄或回傳。 |
3. |
個人額溫量測超過37.8度者,請先主動回報主管知悉。 |
4. |
除技師於進行「車輛維修作業中」及派任至「中埔公館(室外)」作業者,可免「配戴口罩」外,其餘時間全體同仁於「辦公室及停車場(室內外)」、「南新公館(室內外)」、「中埔公館(室內)」皆務必「全程配戴口罩」。 |
5. |
派任至「南新公館」及「中埔公館」之內勤人員,請於進入公館前務必確實進行手部消毒後,方可進入公館內。 |
6. |
欲駕駛「公務車」前,請先取用酒精進行手部及駕駛座消毒後再駕駛公務車離開車場並於車內「全程配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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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個人若有發燒、感冒、咳嗽症狀,應至醫療院所就醫後先返家休息,儘量在家中休養至症狀緩解後24小時以上康復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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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提醒大家加強勤洗手(肥皂洗手超過20秒為最佳)、戴口罩、不要摸臉、揉眼睛、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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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大家務必嚴謹,面對看不見的敵人,應做好自身防護及防衛工作,做好自主管理,以維護自身及家人之健康與安全,請各位應謹慎防備不鬆懈,執行至疫情解除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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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全體同仁、駕駛員遵守配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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